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城管协管员队伍,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根据海珠区人事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员额2名,岗位身份为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职位
2017年11月13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华西街道办事处(洪德路23号)四楼401房,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34377049。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提交学历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2)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双开”人员,以及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被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和面试同一天进行,按笔试成绩前6名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未达到2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公共管理相关知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对岗位工作的理解水平等。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60000元/人/年包干(含缴纳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城管协管员).xls
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