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三)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苍南县户籍(户籍另有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苍南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取得时间,统一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77号,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7-59917988;联系人:林先生、游女士。
3、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后,取得招聘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知识。
3、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要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体检对象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4、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和苍南国资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一招聘岗位,聘用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
6、笔试、体检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4、考生录用后在入职单位服务不得低于5年。否则,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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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