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4名。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凤卧镇党群办,联系电话:58113865;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5、按要求填写《凤卧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综合考评或测试
1、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
2、笔试占4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20%。体能测试包括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三项内容 ,分别占25%、25%、50%。体能测试从高到低安排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以上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 审
根据综合考评分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 检
(六)公 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经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卧镇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凤卧镇委
凤卧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