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海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社会事务工作人员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所招聘岗位分别取。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需自理。
如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含)1:3比例,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是否录取,如面试成绩70分以下将不予以录取。
四、相关待遇
1、工程管理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应发年薪根据录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定级确定,一般为6万元至8万元。
2、社会事务工作人员、代理会计、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地点: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百官街道凤山路147号)。
报名联系人:陈亚均 联系电话:82120312
咨询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82770918
七、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表一式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
八、其他有关事项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九、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报名表.doc
沥海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