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箬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㈡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㈢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温岭市常住户口或温岭市生源;
㈤专业要求:农学(学科门类)。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㈠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306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㈡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25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㈠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㈡面试时间另外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98170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表.doc
箬横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