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义乌市本地户籍;
3、法律、法学、文秘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7月6日-7月12日,义乌市香山路389号8楼803综合办公室;
3、报名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联系电话:0579-85435320。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能力素养、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wrl.gov.cn/)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报名表.docx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