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
北仑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招聘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即街道所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专职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
3、招聘指标
岗位一:新碶街道10名;
岗位二:小港街道3名;
岗位三:大碶街道15名;
岗位四:柴桥街道5名;
岗位五:霞浦街道4名;
岗位六:戚家山街道5名;
岗位七:春晓街道2名;
岗位八:梅山街道3名;
岗位九:白峰街道5名;
岗位十:郭巨街道5名。
4、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城乡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18日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经纳入北仑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5、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不含在读学生,截至2017年7月18日);
(2)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7年7月18日);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附加分条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项加分,以2017年7月18日前获得纸质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7年7月19日—7月26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北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背景为红色,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7月31日前将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备注姓名+岗位+证件名称)发至QQ邮箱:NBDFBL@163.com,以发送时间为准。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某一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可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因岗位指标取消的,已报名相关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通过宁波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7年8月7日9:00-2017年8月12日9:0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社会及社区工作政策与实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岗位指标3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招考岗位指标少于3个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
4、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打印的《2017年北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宁波人才网公告。
5、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1:1.2的比例,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视作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招考岗位指标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高低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8、聘用及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宁波人才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若拟聘用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可经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高低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经考察、公示等程序通过后,按规定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相关街道人才服务站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考期间弄虚作假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574-86795660。
北仑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