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宁海县园林管理局;
2、岗位名称: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3、园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201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身体健康,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7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园林管理局(塔山路6号),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24061。
3、报名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录用办法
经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后,择优录用。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宁海县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