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其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凤台县卫生计生委三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凤台县城关镇胶州北路福海园小区东门对面。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签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彩照3张。
(3)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
(4)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人员,若学制为“3+2”的,需在提供上述专科学历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供中专毕业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七)其他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工作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凭证到卫生计生委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总分100分);2、《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8:00-9:30;10: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政策性加分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2017年8月20日到县卫生计生委人事股(401室),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成绩以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凤台网、凤台县人社局网站、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两门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关注中国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凤台县卫计委信息开网。
六、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纳入编制内实名登记制管理,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台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凤台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news.ft.gov.cn/fthrss/) 、凤台县卫计委信息开网(http://www.ft.gov.cn/SortHtml/1/Unit_22.html)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3、8612723
咨询电话:0554-8626991、8611056。
1、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表.xls
2、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凤台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