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即将搬迁和发展要求将派出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各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缺失严重,为培养后备力量,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2人;其中医师65人;护理30人;检验5人;建设工程管理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中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职位、职数详见《大方县中医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 2)。
三、待遇
(一)岗前培训三个月,培训期间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待遇。
(二)岗前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待遇参照科室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聘用合同实行1年一聘,聘用期满,另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条件及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四)截止2017年6月30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2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费:100元。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生:大方县中医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照片2张应届生需于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往届生:大方县中医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表》(附件1、2),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4、加分条件:大方县行政区域户籍考生加5分,具有执业医师格证加5分;(可累计加分)。
(三) 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以百分制计算,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由高到低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需进行现场二次复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09:00准时进行。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地点:大方县中医医院(大方县解放路25号),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中医院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7月20日未能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大方县中医医院研究决定能否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通过岗前培训、试用等环节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顺延递补。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后,新聘用人员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关系的承担违约责任。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5285756992 (大方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7-5221051(大方县中医医院院办公室)
0857-5225018(大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由大方县中医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中医医院研究决定。
大方县中医医院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