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广泛发动广大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段、路口、公交站台等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劝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襄城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决定广泛招募志愿者参与公共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35个点位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其中交通路口19个,斑马线15个(含2个有红绿灯斑马线),商业街1个。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自行招募志愿者:
古城街道办事处154人;
真武街道办事处122人;
檀溪街道办事处122人;
庞公街道办事处114人;
共计志愿者512人。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襄城,热心公益,崇尚文明,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襄阳市户口或者有襄阳市居民证的城乡居民,社区40、50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原则上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病,无心脏病等慢性疾病;
5.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并取消资格。
三、志愿服务内容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7:00- 19:00
公共文明引导员实行不间断在岗,轮班上岗服务,每人每天服务总计时间为4—6小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安排。
2.岗位职责:
①在岗主动作为,协助现场交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等不文明行为;②宣传、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劝阻不文明行为;③在公共汽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引导市民自觉排队,养成文明习惯;④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⑤监督举报出租车、公交车等不文明行为;⑥完成创文办安排的其他任务。
3.岗位要求:
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岗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变更执勤点位,不得随意倚靠、坐卧,不得扎堆聊天、抽烟、玩手机,不得态度生硬、消极怠岗。志愿者须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中国梦”内涵等创文应知应会知识。
四、招募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7月5日至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就近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取并填写《襄城区XX街道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3.各街道办事处预先告知报名人员本服务岗位的性质、服务职责、相关待遇及组织纪律等,报名人员明确后,自愿报名者填写《襄城区XX街道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经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统一培训上岗。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待遇及相关管理
1.岗位性质:公共文明引导员岗位为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2.岗位补贴:应招人员经批准上岗后,给予岗位专项服务补贴每天50元。
3.管理制度:应招人员必须服从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统一安排,对于服务期间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的或者思想品行不端、身体状况等缘故不适于在此岗位服务的,招募方有权直接取消服务资格。应招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上岗的,需提前10天向报名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襄城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