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瑞安市第九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3年瑞安市第九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五)在报名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七)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认证书,视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八)截至2013年12月14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情况。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报名费:每科40元,共80元。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至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六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5、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公布。如遇所报岗位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遇二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设定入围体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满足3:1比例的岗位中入围体检考生的最低分数。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577-65812877。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日
2、2013年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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