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托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熟练运用网络技术和现代办公设备、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及数量
1.财政经济类(2名):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2.宣传文化类(3名):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中文、商务旅游及相关专业;
3.社会管理类(3名):专业不限;
4.卫生服务类(2名):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13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标准简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推荐信;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四)报名地点
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收入不低于 3.56万元,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7、62799198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