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对外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调查人员:5人
报名条件:
1.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自有车辆,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熟悉哈市路况;
2.需具备调查使用私家车辆,单位实施私车公用制度,按处内规定进行补助;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年龄:28周岁以下,限男性;
5.基本素质要求:为人正直诚实,细心热心耐心,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主动,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在本市范围内的外出调查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公证员的要求,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核实材料;
2.与公证员、公证当事人及调查单位负责人员进行沟通,调取办理公证所需材料;
3.撰写调查报告;
4.建立并维护与调查单位的合作关系。
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2、社会保险(四险)+住房公积金
3、带薪年假+双休
4、提供早餐和午餐、通勤、浴室、健康体检
5、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驾驶证(C1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证明
(3)简历1份(必须包含有效的联系方式、邮箱)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二、管理人员 1人
报名条件:
1.年龄45-55周岁;
2.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司法考试资格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
4.五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
5. 基本素质要求:为人正直诚实,细心热心耐心,工作主动,认同单位核心价值观,热爱法律服务行业,愿意为用专业知识为群众服务。
6.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优秀的执行力,能够独立承担工作;
7.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
主要工作内容:
1. 受理单位日常接待投诉;
2. 协助单位领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 负责建立、维护客户关系;
4.协助单位领导进行公共关系危机处理。
福利待遇:
1.月薪8000——10000元
2.提供早餐和午餐、通勤、浴室、健康体检
一、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认可本公告的公平、公正性,对公告具体内容无任何疑义,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首页哈尔滨频道--哈尔滨公证处(事业单位)2017年社会招聘公告按钮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来访。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本公告的招聘单位中,任选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多报,不按规定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二)初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结合招聘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初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可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笔试缺考或作弊,成绩视同零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五)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均为聘用制员工。
二、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的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应聘者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获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三)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五)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