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名综治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比例,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工程类或计算机类专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服从综治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
招聘对象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市人事人才网、蚌埠长安网(www.bengbuchangan.org.cn)发布,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蚌埠长安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地址: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7楼573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测试
1、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计算机及信息网络技术)占6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若有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聘用与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金(个人缴纳部分也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人事人才网、蚌埠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552—3120759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人事人才网、蚌埠长安网查询,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市综治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