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卫计委同意,桐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床医生四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妇产科岗位3人,内儿科岗位1人。(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应。
5、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三年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经面试合格后可优先聘用。
6、上岗后五年内能持续正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包括进修情况、社会活动情况、获奖情况等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到桐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可推迟至2017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止。
2、资格审查。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现实表现情况。
3、笔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按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并按照一定比例(根据参加面试人数确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招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0.5+笔试成绩*0.5)从高到低排列,并按照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试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其聘用资格,签订2个月试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其是否具备聘用资格。
8、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提交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承担。
2、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不接受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报名。
4、对已经确定有聘用资格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其工资、奖金、五险等待遇按照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6、有关信息将在桐城市卫计委网站发布。
(http://wjw.tongcheng.gov.cn)
7、报名地址:桐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张旭霞
联系电话:0556-6216075
特此公告
桐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