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是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正科级建制。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2017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财税经济工作岗位2名;(2)综合管理岗位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从4月10日开始计算,即35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验要求,指从事过或正在从事相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3楼党政办(解放三路501号)。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解放街道办事处3楼党政办办理退费手续。
6、解放街道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2017年4月 18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对本人信息进行复核。
7、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45元后,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笔试计划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一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是对文凭学历和相关材料进行再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解放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同时,享受街道机关聘用人员同等福利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将进行补录。试用合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由所在单位按照《龙子湖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3、聘用期间的变更事项,根据聘用合同所约定的执行。
十、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依纪依法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0552-3039481(解放街道党政办)
监督电话:0552-3028491(解放街道纪工委)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解放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