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简称寻甸县),云南省昆明市辖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 是滇东北之要冲,贵昆铁路,昆曲、嵩待高速公路从县内经过,境内交通十分便捷,资源丰富、风光秀丽。寻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贯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造高素质、高技术水平人才队伍,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寻甸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定向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寻甸县七星镇卫生院为寻甸县卫生和计生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寻甸县七星镇街上,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负责村级卫生计生工作的管理指导、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寻甸县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流程及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网址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17日至 5月26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晋证字〔2013〕第014063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用于考务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及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指定窗口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3日。
(五)资格审查
由寻甸县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学历、专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为1:1,则对应聘人员进行等额考试。详情可电话咨询寻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71-62657646。
四、考试的方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2)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若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另行通知。
4.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察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寻甸县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2656522
1.寻甸县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