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招用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12个公益性岗位将面向社会招用产生。具体分为食品协管、药品协管及行政三类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自愿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昆明市五城区户口(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满1年;
7、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处理能力。
二、招用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招用人数 |
食品协管 |
食品相关专业 |
3人 |
药品协管 |
药品相关专业 |
3人 |
行政 |
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会计相关专业 |
6人(其中,会计相关专业只招用1人,其他不限) |
三、薪酬福利
薪酬为二元工资薪金制,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1570元,岗位工资为1000元,合计2570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昆明星宇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入职。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kmfdarsc@163.com)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将报名表(电子表格)以及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失业证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4、报名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63963318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调查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4.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附件: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