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招聘专业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从事机关房产基建相关工作,招聘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聘条件
1、具备珠海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的)。
4、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备二级建造师或者招标师资格,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基本的办公及CAD绘图软件,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经验。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专业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
2、现场报名:珠海市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下午、周日不对外办公)。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人员报名表》(现场索取或网上打印填写,见附件);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计划生育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
③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网上报名:填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k@zh-hr.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4、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答方式进行,由面试官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研究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会同市职员中心进行考察。(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珠海人力资源网和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六、重要补充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111868(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监督或投诉电话:212631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