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体招聘条件如附件
二、工作内容
案件巡查员:在“网格单元”里,全天候不间断地展开地毯式巡查,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随时上报至“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待有关单位办结案件后,案件巡查员再到现场核查完成情况。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为:案件巡查员约4600元/月,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薪酬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
(三)食宿自理。
(四)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6:00。
(二)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nfhr@zh-hr.com(邮箱主题以“数字城管+姓名+案件巡查员”命名)。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事宜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582274。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案件巡查员:采取路考+结构化面试。
为期三天的路考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和适应性。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二)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将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公布http://www.zhszcg.org.cn/。
(五)通过面试的人员,未能报到而影响录用工作的,将列入应聘诚信黑名单,并知会相关人力资源公司、人才市场,取消今后的应聘资格。
六、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工作,接受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