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04-28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所属2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个岗位的医学类工作人员,共招聘9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5月16日—5月1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教育中心(城关街道顾册村兴房大街70号,原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资料报名:
1.打印的“房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与报考条件相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2017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二寸免冠照片2张(蓝色、白色底均可)。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登录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告栏查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附件:
1、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2、房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1、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xls
2、房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