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吃苦耐劳。
(三)年龄、户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医药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30及以后出生)。
2.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
2.报名时须填写《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报名考试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现场(或笔试结束后)申请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9 :0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者缴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生通过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看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二)医药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其他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所聘用人员均统一缴纳五险。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由新沂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解释。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y.gov.cn
咨询电话:0516-88922218,13813253968
监督电话:0516-889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