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充实农村创业人才队伍,增强村级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永春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编制外人员),招聘人数共计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7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永春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生;只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50分以上的永春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生。
永春籍是指截止2017年4月18日常住户口、生源地或籍贯为永春县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不另行组织报名。
(二)笔试:不另行组织笔试。以参加2017年5月20日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永春籍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只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为依据,届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知。
特别说明:
1、考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类除外)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请考生持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该成绩同时适用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如果考生持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该成绩只适用于本岗位。
2、考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类)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请分别持报考两个岗位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即上午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下午的《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考试都要参加!否则该两个岗位的成绩不能通用。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体检合格后对考生进行考核,另外,报考者还必须按规定提供县级综治及计生情况等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
四、咨询监督
(一)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春政府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或因考生擅自变更联系方式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村务待遇政策咨询电话 0595-23896800、村务考务咨询电话0595-23878652。
(二)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3882563,0595-23882664。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