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工业企业服务队伍力量,加快推动我县工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业企业服务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工业企业服务人员2名、财务人员1人。
2.岗位职责:主要协助从事工业经济领域的企业、项目服务和机关事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具有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相应的基础知识技能。
3.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专业要求为:工业企业服务人员: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机械类、通信信息类、电子工程类;财务人员: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4.报考人员本人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含持有的《居住证》),或属上杭县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5.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聘用期内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相关岗位的编外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503室人事教育股报名,地址:上杭县临江镇北环路277号,联系电话:0597-3833969。
3、应聘人员符合2017年夏季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职位条件的,可兼报相关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并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兼报职位名称。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明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表),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经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报《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考试
招聘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参加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2017年夏季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兼报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相应职位的笔试成绩。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公文写作、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试题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核发《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面试人选放弃,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7年6月后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核发《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5)各职位的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二)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为先;如学历层次仍相同以年龄低者为先。
2.体检由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进行复检;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由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安排考生复检;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对相关体检对象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5.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情形的。
3.如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
五、聘用程序
1.考核合格的,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工作,首次聘用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2.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报名登记表
上杭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