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并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2室 (报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镇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或至报名现场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上述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领取准考证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2日(星期一)9:00-16:00,到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2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5月25日(星期四)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1422室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新区组织统战部和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采取封闭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新区社会发展局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新区组织统战部和社会发展局制定工作方案,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通知。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3176662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计生科:0511-80823535;
监督电话: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0511-83378271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纪委监督电话:0511-83175975。
2017年镇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