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储备分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城区土地储备计划及城区储备土地管理、管护等工作。经兴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及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和38周岁之间。
5.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条件
1.岗位名称:工程技术人员
(1)岗位数量:1
(2)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8岁以下。
(3)专业方向:工程管理专业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4)岗位职责:从事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5)其他条件:有1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岗位名称:财务人员
(1)岗位数量:1
(2)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8岁以下。
(3)专业方向:会计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4)岗位职责:从事财务、出纳等相关工作。
(5)其他条件: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名称:土地管护人员
(1)岗位数量:4
(2)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8岁以下。
(3)专业方向:不限专业。
(4)岗位职责:从事办公室工作、CAD制作图件、日常地块巡查等相关工作。
(5)其他条件: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CAD等绘图设计软件,土地管理专业,有机动车驾驶证(C1)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采取: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 4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对应聘上述职位有意者,填写《南宁市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投递至邮箱:xnqtdcbzx@163.com。
四、考核方式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个人简历以及《南宁市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体检。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办法及其它有关事项
1.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负责解释。
2.拟聘用人员经兴宁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3.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71-3301023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人:刘丝雨
南宁市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