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广西教育厅发起成立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成立于2009年4月,实行理事会管理的组织形式,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民政厅。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围绕广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遵循宗旨,创新工作,拓宽渠道,凝聚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拾遗补缺,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奖教奖学活动,着力打造公益教育事业项目品牌。2012年,被广西民政厅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兼项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兼项目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诚信廉洁,热心教育慈善公益事业勤奋敬业;
3.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出色的执行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各类办公软件;
5.具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银行票据等业务知识,掌握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和财务开支标准;
6.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决策的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参与项目课题调研、论证、撰写分析报告、项目运行、项目宣传报道以及项目完成检查总结等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单位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3.负责现金收付和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保管好现金和银行的支付票以及有价证劵;
4.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不无故延误。
5.发生的现金收付或银行存款的收付,首先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6.根据现金收付或银行存款收付并经审核过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
7.按会计凭证顺序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8.当天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应于当天解交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金额;
9.根据现金日记账每天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发生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更正错误。出纳人员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10.加强银行账户的控制和管理,不得出借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
11.保管好保险柜钥匙、支票簿、印签章。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要求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财务、会计相关专业,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从业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基金会财务工作、熟悉基金会政策法规者优先。
(四)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和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gxmzjjh.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 24日起至 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材料:《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人才登记表》,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邮箱(gxmzjyfzjjh@163.com)。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之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应聘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报广西教育厅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与确定招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1年。
七、薪资待遇
按基金会同等岗位同等职务的薪资待遇执行。
八、招聘要求
(一)面试当天须提供如下材料:《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人才登记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验证材料)、学位证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书面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如需咨询,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咨询内容发送至gxmzjyfzjj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招聘咨询”,正文中请注明联系方式,我们将视情况予以回复。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周老师,咨询电话:0771—5324533,581537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6楼601号。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