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门诊部医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
1.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日;
3.服务期内事业在职在编人员,须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隐瞒不出具的,如有举报,取消资格;
4.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267234。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在金华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金华市兰溪街669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2016年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可凭有效成绩单)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在编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并填写报名表(表式见附件3)。
3.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不低于2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list.asp?/=32,137)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录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金华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证明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