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村居工作者工作积极性,改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村居工作者(不含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县村居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功桥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名、石杨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名、善厚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1名)。招聘公告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x.gov.cn/)、和县先锋网(http://hx.ahxf.gov.cn/)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3年以上(2014年3月31日前任职),且目前仍在岗位任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村“两委”正职可放宽至50周岁,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政府大楼819)。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镇验证的任职文件;(5)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面向村居工作者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国家农村农业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写作等。试卷满分为150分。
笔试成绩折算前加分:⑴工作年限加分:任职满4年加0.5分,任职每增加1年再加0.5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⑵表彰加分:任职期间内个人或集体县级表彰每次加2分、市级表彰每次加5分、省级表彰每次加10分,加分可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分。以上加分,均在公示无异议后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成百分制)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和县政府网、和县先锋网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村、社区继续服务满3年,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岗位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555--5312632(县委组织部)
监督投诉电话:0555—5313612(和县第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相关附件:1:报名资格审查表 [下载]
相关附件:2:加分申请表 [下载]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社局 和县民政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