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协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二)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五)曾因违反协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协辅警实行劳务派遣,聘期为3年。
工资按全年2.8万元包干(含各项保费及服务费在内),用人单位按工作情况视情予以绩效考核并发放绩效奖金。
四、招聘办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招聘。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试(按1:1.5比例确定人员,占总成绩50%)、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出现不合格者可递补壹次)、政审后,择优录取。
五、报名
报名地点在临澧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政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每人100元。联系电话: 5555615。
六、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