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3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从2017年4月6日起至4月14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市人才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3.报名地点: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78号501房间。黑石礁大庄园食府楼上,联系电话0411—84580785)。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A、《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直接打印或下载表格后用签字笔填写);
B、本人简历1份;
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1份。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持身份证和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到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理论及应用技术知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6日8:30-10:00,
地点:大连海洋学校(沙河口区凌河街40号)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公布:
于2017年5月6日当天面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
1.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定于2017年5月6日13:20开始,地点:大连海洋学校(沙河口区凌河街40号)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电 话:0411-—84580785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1.2017年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xls
2.2017年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