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是2008年经绥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自收自支的股级事业单位,现其具有丙级规划设计资质和丁级测绘资质,隶属绥宁县城乡管理规划局二级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岗位人数条件:野外踏勘、规划设计
(一)思想品德良好,服从组织安排,热爱设计行业,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三)城乡规划专业1人、建筑学1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有经验者优先。
(四)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期限5年。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正式聘用等5个程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5日(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绥宁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办公室(人民路8号绥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楼四楼)。
(三)联系电话:0739-7620750(办) 0739-7611286 (局办公室)
(四)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工资待遇
(一)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绥宁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正式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基本工资发放。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评审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绥宁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