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生与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与计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与要求
(一)招聘职位(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党的卫生计生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要求。
3、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职工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5、符合附表1规定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公告在邵阳县政府网(http://www.syx.gov.cn)上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公示栏张贴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邵阳县白虎街)。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同时,需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3张。
(2)报考人员必须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所报职位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4、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发票到邵阳县卫计局人事股(原计生局办公楼四楼)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公示。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公示。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职数与面试选取对象为1:1时,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 面试分值100分,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各职位面试方式见附表,具体面试时间及办法另行公布。
(3)面试入围名单将在邵阳县政府网上公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3、依据人社部【2012】65号文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缺额不予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核
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已就业人员和考核不合格者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邵阳县政府网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6821717。
(七)聘用
1、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按本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取报考单位。
2、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3、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层级(即乡镇卫生院层级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3、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