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交公司)日常工作有序运行,经区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共同为曹妃甸公交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截止2017年3月31日具有曹妃甸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
(三)由于公交行业的特殊性,除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性别不限外,其他部门均要求男性;
(四)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
(五)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办法。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公交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已在区人社局报到的不需提供,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须出具报到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应聘财务管理部人员另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当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所招人数时,根据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额,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选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人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较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年龄较大的。
(四)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曹妃甸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政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2.唐山市曹妃甸区公交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