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三类合同制聘用人员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10日;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委托报名时须提供双方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珠海南方软件园A1栋11层1111室)。可乘坐3、3A、10、10A、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5.联系方式:0756—3629560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 ,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区投资促进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