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会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文字归纳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6.具有高中(含职高)及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财会专业、具有财会工作经历优先。
7.符合党政机关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融水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韦荣春、莫小莲。联系电话0772—5122626)。
3.报名注意事项:有意者填写招聘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交到融水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3:1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不超3人,则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融水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组织进行。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
(四)体检
按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三、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聘用与管理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满后,经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获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聘用的人员为非在编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的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