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31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2017年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兰州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周六)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参加招聘单位: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卫生院。
现场报名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须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本次招聘安排高校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自主择岗。招聘职位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凭各类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办,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到期后不再续聘。
3.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jj.szzj.gov.cn/)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9019(嵊州市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1:2017年浙江省嵊州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
2:2017年浙江省嵊州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