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缺人现象,快速补充工作力量,增加我县干部人才总量,着力为打造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明珠县提供干部人才支撑。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南县公开招聘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协调、调度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森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唐日房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公务员股。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
6、龙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
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岗工作,至2017年3月15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5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6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这里的工作经历指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在龙南县政府网(http://www.jxln.gov.cn/)发布本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地点: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龙翔大道)
3、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报名者,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后,同岗位优先办理聘用手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原件;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9)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龙南县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3日-4月14日上班期间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的、报名后弃考的不予退费。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人员缴纳100元笔试费用后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设在龙师附小。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将按县、乡(镇)分级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未入闱面试考生成绩可在龙南县政府网查询。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或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三)资格审查
2017年4月27日—5月3日在龙南县政府网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人员需按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月8日9:00—5月9日17:00,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2、报名表1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5、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原件;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8、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9、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考生缴纳面试费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缴纳面试费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2017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龙师附小。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南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由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专业、各单位人才需求和空编情况统一分配。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7年上半年龙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2017年上半年龙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2017年上半年龙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