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与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采取考核(面试)方式录用,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考试信息
3月2日~3月20日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jxgzsfybjy.cn)和官方微信发布招聘考试公告,并通知之前已投简历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3月10日8:00~3月20日24:00)登录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jxgzsfybjy.cn),在招聘考试公告中自行下载《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信息填写无误后(要求粘贴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扫描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发至我院招聘考试专用邮箱(gzsfybjyzp@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学历+本人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我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将从3月12日开始对考生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一般在考生发送报名表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的2个工作日内),并经邮箱回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2、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前资格审查用)。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13日—3月22日)登录发送报名表的考生本人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同时回复邮件说明是否将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0797-8282049)。
(三)笔试
1、笔试时间:3月26日(周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106号)对面大公路一校内。
3、资格审查:入考场时请提供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包括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无毕业证则提供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4、公布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名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3月26日13:00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四)综合面试
1、集合时间:3月26日(周日)13:45~14:00
2、集合地点:医院行政楼七楼准妈妈俱乐部(从医院门诊大楼5楼东头过天桥后顺指示牌即可到达)
3、面试地点:医院行政楼六楼611会议室
4、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进行资格确认和抽面试顺序签。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考生面试分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于3月26日21:00发布于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2、体检时间:3月27日(周一)8:00-8:30
3、体检集合地点:医院门诊楼一楼内科门诊。
4、携带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空腹。
6、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将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公示于医院官网。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经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4月1日起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布聘用公告。
2、对公示无异议的本科以下学历拟聘用人员,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按上级部门规定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3、拟聘用应届毕业生到岗时须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人事科验证。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