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届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拟招聘项目办技术人员7名(编外人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此招聘程序
一、工作职责
三沙市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项目办公室负责永乐群岛各岛礁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及有关协调、文秘、财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用人单位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完成本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服务期限
1.招聘岗位及人数:项目办技术人员需按本程序进行招聘筛选。本次招聘项目工程师岗1名、助理工程师岗4名、项目财务岗1名;
2.工作地点:三沙市永乐群岛;
3.服务期限:1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不晕船,适应岛礁工作、生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6、应聘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六、岗位薪酬及待遇参考(具体根据工作能力和业绩为主)
1.项目工程师岗薪酬:高级工程师13000元/人/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80%发放;中级工程师11000元/人/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80%发放;
2.助理工程师岗薪酬:助理工程师6000元/人/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80%发放;
3.项目财务岗薪酬:5000元/人/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按照80%发放;
4.驻岛补贴按照三沙市驻岛补助标准发放。
七、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不得多头报名。一是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二是网络报名需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填写后发送邮件至邮箱gygbca@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黎隆假日酒店4楼407)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12日止
网络报名邮箱:gygbca@163.com。
4.报名要求:考生需携带户口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网络报名的将以上资料上传并压缩后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意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报考者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一)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经初步筛选后,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招聘比例的,可适当减少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文写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组成。(公文写作占笔试总成绩40%;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通过三沙市政府网公布。
3、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并适当减少招聘人数,择优录取。面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员凭笔试使用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60%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在市政府网进行公布。
(二)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到原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在综合工作能力、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1.应聘者报考被录用,与项目办直接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招聘;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13876652998
联系电话:0898-66811961传真:0898-66811961
三沙市纪检监督电话:6677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