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10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编外检察侦查工作辅助人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年龄至30周岁;
5.琼海户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扫描后发至邮箱1323712365@qq.com,咨询电话:62929086。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登陆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或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并粘贴照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到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政治监察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七楼政治监察部办公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计算机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计算机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准确率及其他应用。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考者的其他条件及根据本院工作需要,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负责。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向我院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800元/月 (含个人缴交部分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不提供住宿,可在我院机关食堂就餐。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98—62929086、18889612220、18117765036(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