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黄岩区委办公室下属区委法治办,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及较强的综合文字撰写、口头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台州市区户籍(黄岩、椒江、路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专业。2017年应届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黄岩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2.报名方式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行政大楼909室
联系人:胡海兵 0576-84120179 13957620007(660017)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3人进入面试(若并列第三,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低于60分的不合格。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确定最高分1人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公示。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正式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黄岩区委办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