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合同用工)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事岗位
宣传岗位,2名,工作地点椒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态均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三)台州户籍,具体要求:
宣传岗位,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有广告平面设计、摄影、摄像、写作及传媒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三. 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填写《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协辅警招录登记表》(表格在台州市网上公安局www.tzga.gov.cn 的左下角“人员招募信息”栏目下载 ),或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805室现场报名和目测。
(二)对符合条件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确定聘用后,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视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交警局工作人员年收入待遇约人民币4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
咨询联系: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0576-81895309史女士, 传真:81895150,
邮箱:tzjjfb@sina.cn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