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和《关于印发<呼图壁县机关、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县政办〔2016〕8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呼图壁县员额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目前呼图壁县在职编制外工作人员及“六大行动计划”续聘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七)各单位招聘员额外工作人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调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员额外工作人员56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2月20日,发布招聘简章及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形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南角(就业服务柜台) 报名咨询电话:0994-4516129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察考核时间、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布简章
招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要填写《呼图壁县招聘员额外报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发布简章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由报名处负责审查,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单位及县监察局联合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呼图壁县员额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
(四)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加分:
(1)呼图壁镇社区工作者A 职位:呼图壁镇在岗公益性岗位(含三支一扶)按工作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以此类推,呼图壁镇社区工作者A职位少数民族不加分。
(2)呼图壁镇综治干事B职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复转军人报名综治干事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均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
3、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六大行动计划”指挥部办公室未续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五)面试
1、在应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1名主考官和4名考官组成。工作人员由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和1名监督员组成。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抽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由呼图壁县员额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呼图壁县政府网网站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每个招聘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六)组织体检、考核
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七)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如果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经领导小组调查和核实后做出裁定。
(八)聘用和管理。公示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拟聘人员。为进一步探索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管理。选聘用人单位会同县委编办在我县6家劳务派遣公司中择优选择1家。由选聘单位同选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派遣协议。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一切劳动关系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选聘用人单位按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拨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费用。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按月发放、社保费的按时缴纳、各类劳动争议事件的处理,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档案的建立托管、社保关系接续转移和党团关系的接收等。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员额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用人大内可随时将劳务派遣人员介绍回劳务派遣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过程监管。
(九)待遇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和《关于印发<呼图壁县机关、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县政办〔2016〕85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在员额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994-4502502 联系人:杜晓峰
监督电话:0994-4502388 (县纪检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