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采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2005年7月正式挂牌对外办公,为南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督科、信息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招标科、合同科7个科室。
市政采中心主要负责拟定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约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
自成立以来,市政采中心始终坚持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政府采购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以“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为工作目标,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采购业务的规模、范围逐年扩大,成效显著,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既定目标。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项目助理1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设置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认真履行职责,能独立开展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经济类、电子商务类专业,性别不限,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待遇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新聘人员执行一级工资标准:1900元/月·人(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另行计算);每聘满一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晋升薪酬等级;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假期。
五、报名截止时间
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18日至1月23日。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渠道
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人才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及初审
请报名者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个人简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资料,在报名截止日(含当日)前的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自行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公室(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5室)进行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联系人:唐铭、雷东荣,咨询电话:5555269、5520726。
(三)面试
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评委,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录用
1.根据考察情况及面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2.组织录用人员体检;
3.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