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平安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60名,其中男性58名、女性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为余杭区户籍人员;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男性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 有特殊技能的应聘人员(如驾驶证A照、公文写作、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的身高、视力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7日以前出生至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巡特警大队(星光街123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具体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才能取得面试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按照体能测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和录用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当天需参加体能测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
2、录用人员与杭州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苑街道平安巡防队员工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86222646。
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安巡防大队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