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因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重症医学科医生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生1人,且专业为临床医学或重症医学,年龄要求为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可选择以下方式接受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医院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招聘+重症医学+姓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医院人事科(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应聘者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报名,在投递报名资料后均应主动电话联系医院确认是否接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医院在开考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并通知本人。本县卫计系统在编事业人员、本县原卫计系统在编事业人员已申请辞职后未满三年的不能报考。
四、考试考核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四楼会议中心(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为12分钟,试题侧重个人优势、岗位认知及专业相关知识等方面。
考试时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医院网站公布,要求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71-65035369
E-mail:caxdyrmyy@163.com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