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要求 |
户籍 |
1 |
区民政局 |
档案管理 |
1名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余杭区 |
2 |
区社会福利中心 |
儿童护理 |
1名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余杭区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服从组织,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性格热情、开朗,耐心细致,形象气质佳,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2017年2月21日前取得余杭区户籍。
4、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民政局7楼703室(余杭区临平邱山大街460号)。
3、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6227894。
4、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可在余杭民政信息网公告公示栏下载http://www.yhmz.gov.cn/),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1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拟定3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余杭民政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前两天出具放弃参加面试声明,并由招考单位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正式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局党委审核,报区编委办批准后,确立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性质,工资待遇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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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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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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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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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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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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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何种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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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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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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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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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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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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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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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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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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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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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从就读高中开始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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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获得何 种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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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 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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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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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1、此表格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体工整,保证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考资格。
2、请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