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为更好适应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确保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现就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招聘岗位为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要求房地产类、国土资源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类、法律实务类、财务会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5日至1月7日,每天8:30—17:00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北京路7号1007房间)现场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5名。如果最后一名有数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1加权计分,总成绩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从事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需如实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就业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工作表现、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不低于本年度的临沂市最低工资发放标准;试用期满,月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39-87709008729038
附件: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4日